最高檢與證監會聯合出手,對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定調,重點關注12條“增量性”部署

①隨著近年來監管執法效果的不斷顯現,資本市場生態出現了積極向好的諸多變化;
②監管工作體現“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從嚴基調;
③證監會將不斷提升違法違規線索發現能力,壓降辦案週期,提升辦案質效,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違規减持等惡性違法重拳出擊。

財聯社2月21日訊(記者林堅)
最高檢與證監會2月21日聯合召開“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新聞發佈會,此次發佈會進一步明確了接下來監管層面對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的部署規劃與動作。

財聯社記者全面梳理發現,包括最高檢與證監會在內,有12個比較明確的動作值得關注:

1.證監會繼續加大對操縱行為的打擊力度,提升能力,不斷豐富線索篩查手段,强化大數據收集、智能化分析等科技手段運用,加强對异常帳戶、交易資訊的綜合分析研判,提高對操縱線索識別發現的精准度和及時性;

2.證監會將集中兵力,抓好對諸如上市公司與市場機构內外勾連、推動股價暴漲暴跌、無視監管警示屢查屢犯等惡性操縱案件的打擊懲治;

3.證監會將發揮合力,在完善交易機制、加强交易監測監管的同時,强化協同民事、刑事立體追責,推動出臺民事賠償司法解釋,優化行政刑事程式銜接機制,使違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4.證監會將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通過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輿情監測、投訴舉報處理等多管道識別造假線索,特別是完善線索舉報獎勵制度,切實發揮內部“吹哨人”的作用;

5.證監會將緊盯財務洗澡、業績變臉、异常換所等可疑迹象,提升違法違規發現能力,優化調查流程,提高處罰效率,持續鞏固並不斷強化“嚴”的氛圍;

6.證監會將推動進一步加強民事賠償和刑事打擊,强化立體追責;

7.檢察機關將持續加大對財務造假、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點領域犯罪的懲治力度,對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犯罪保持高壓懲治態勢;

8.檢察機關將加强對證券領域新情况新問題的研究,準確認定利用金融衍生品操縱市場,利用私募、信託產品實施場外配資等證券犯罪新手段,及時揭露和打擊新型金融違法犯罪;

9.檢察機關將持續完善“總對總”移送機制下案件交辦制度,規範交辦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加大督辦指導力度,進一步提高案件辦理質量與效率;

10.檢察機關將積極探索支持、配合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機制,統一損失認定標準,刑民配合高效處置涉案財產,多途徑保護投資者權益;

11.檢察機關將著力推進不起訴案件移送證監部門行政處罰銜接機制,實現違法犯罪必有罰,助推構建立體化追責體系;

12.檢察機關將深化檢察機關證券犯罪辦案基地建設,發揮基地在案件辦理、理論研究、工作創新等方面的牽引作用,帶動全國各地檢察機關證券期貨辦案質效整體提升。

會上還發佈了最高檢第五十五批指導性案例、證監會第一批行政執法指導性案例,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資本市場監管執法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也是公開展示近年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一些標誌性成果,冀此引導全社會凝聚更多法治共識、切實維護市場“三公”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主線一:懲治違法“已然”,震懾違法“未然”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發佈會還重點通報了近年來證券犯罪檢察工作進展和成效,通報近年來證券行政執法工作進展和成效,這是後續監管主線的實際基礎。 一系列陳述中,鮮明的數據體現了監管層如何懲治違法“已然”,震懾違法“未然”。

證監會副主席李明提到,嚴監嚴管的目的是强本强基,在堅持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的同時,證監會也注重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著力推動市場生態的不斷優化。

體現證監會嚴厲打擊“以局部合規掩蓋整體違法”减持行為的鮮明態度。
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對某上市公司“定增减持套利”案當事人罰沒超2億元。 記者注意到,此案件即中核鈦白“定增套利+違規减持案”,其中中核鈦白實控人王澤龍1.33億元,洪浩煒2119.39萬元,韓雨辰77.5萬元,中信證券及中信中證7166萬元,海通證券776.44萬元。

保持執法定力,以“零容忍”態度處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整肅各類違法,深度淨化市場環境。
證監會2024年辦理各類案件739件,作出處罰决定592份,罰沒款153億元,超過上一年兩倍,其中對恒大地產財務造假案罰款超40億元,會同財政部對恒大地產案稽核機构開出4.41億元的同類案件“史上最大”罰單。

在民事賠償方面,證監會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的“先導”作用,從嚴追責為民事訴訟提供了重要證據支撐
。如基於證監會處罰决定認定的事實,投保機构對某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資金佔用提起首例代比特訴訟,追回被佔用資金2.4億元,實控人及相關高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推動虛假陳述特別代表人訴訟首例訴中調解結案,7195名投資者獲賠2.8億餘元。

突出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關鍵少數”等違法犯罪的重點打擊。
2024年共移送各類案件163件,移送涉嫌犯罪主體600餘人。

證監會加大對操縱市場行為的打擊。
2024年,證監會對42起操縱市場案件作出處罰,罰沒金額49.5億元,同比增長42.2%,其中千萬元以上罰單占比41.9%,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操縱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證監會持續對財務造假案件實施全鏈條打擊懲處。
處罰力度方面,2024年對61起財務造假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同比增長17%; 案均處罰金額1577萬元,同比增長12%; 對7起案件按照法定最高限處以罰款,同比增長75%; 對69名“董監高”人員實施市場禁入,同比增長9.5%; 責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處罰上市公司及其責任人員的同時,還追究大股東、實控人等“首惡”組織指使責任,同比增長近60%; 對39家仲介機構作出行政處罰,對5家仲介機構暫停業務,不斷壓實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构的“看門人”責任。

發佈會上還回顧了如何通過監管執法有效壓實相關各方法律責任。 例如,
壓實大股東、實控人的信義義務,“董監高”人員的忠實勤勉義務,仲介機構的“看門人”義務,資產管理人的受託義務等等,堅決扭轉“公眾公司不公”“董事不懂事”“私募不私”等亂象,推動上市公司治理和內控水准不斷提升,引導市場各方基於法律規則和市場邏輯有序博弈,持續增强市場自我約束、自我糾偏、自我修復的內生活力。

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豔春還提到,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運行的邏輯起點,也是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基礎。 財務造假和虛假陳述本質是資產端欺詐,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本質是投資端欺詐,都會對市場誠信基礎造成侵蝕損害,打擊投資者信心,破壞市場生態,妨礙上市公司質量提升。 4起案例分別涉及上市公司的發行上市、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持續資訊披露等不同環節,通過懲處違法,引導實控人、“董監高”人員、仲介機構、證券從業人員等市場主體嚴守法律底線,誠實守信,以義取利,達到“以案促治”的執法效果。

主線二:堅定站穩投資者立場

在今年2月8日月證監會召開的投資者座談會上,
證監會主席吳清強調,投資者是市場之本,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證券監管的首要任務,
其中就提到,監管工作之一就是對各類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一追到底,努力營造融資更規範、投資更安心的市場生態環境,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不斷邁上新臺階。

證監會副主席李明在21日的發佈會上再度表態,證監會始終把執法作為覈心任務,不斷完善體制機制,持續提升執法效能。 他也稱,證監會堅定站穩投資者立場。 我國股市中小投資者占比高達96%,風險承受能力薄弱,自力救濟能力相對不足,是案件中“看不見的當事人”。 對於執法個案中的證據採信、法律適用、法益平衡等具體問題,證監會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更多站在保護投資者的角度,既做好“科技判斷”,更做好“價值判斷”。

主線三:強調“嚴”的主基調,堅持全鏈條追責

記者注意到,強調“嚴”的主基調,堅持全鏈條追責貫穿於整個發佈會,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和證監會對證券犯罪的嚴厲打擊態度和全鏈條追責的决心。

最高檢副檢察長葛曉燕指出,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 2022年至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證券犯罪案件數和人數年均增長顯著,對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重點犯罪領域保持高壓態勢。 檢察機關堅持全鏈條追責,不僅追究直接實施犯罪的人員,還對組織、指揮造假的實控人、董監高,以及配合造假的仲介組織人員依法追責,確保資本市場誠信基石穩固。 通過發佈指導性案例,檢察機關進一步明確了法律適用和打擊標準,彰顯了對證券犯罪零容忍的態度。

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杜學毅介紹,此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聚焦證券犯罪突出問題,明確了法律適用和指控證明規則,彰顯了依法從嚴、全鏈條懲治證券犯罪的司法態度。 案例中強調對上市公司董事長、高管等“關鍵少數”依法追責,同時壓實仲介組織“看門人”責任,對配合造假的仲介人員依法處理。 此外,案例還明確了違法所得的追繳規則,確保犯罪分子在經濟上無利可圖,體現了從嚴打擊和全鏈條追責的司法理念。

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豔春表示,證監會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證券違法行為,通過發佈指導性案例,樹立執法“標杆”,彰顯從嚴監管的决心。 2024年,證監會對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案件作出高額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市場禁入,體現了“長牙帶刺”的從嚴基調。 同時,證監會堅持精准追責,根據相關人員的主觀惡性與客觀行為差异,劃分責任梯度,確保“過罰相當”。 通過强化執法力度和監管協同,證監會推動資本市場生態不斷優化,為市場高品質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主線四:既保持執法力度,又釋放執法溫度

發佈會上,證監會執法堅持客觀中立、不偏不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避免執法結果畸輕畸重、同事不同罰、顯失公平,既保持執法力度,又釋放執法溫度,持續提升執法透明度,努力做到嚴而有度、嚴而有方、嚴而有效。

一是建立健全違法認定裁量標準。
出臺《行政處罰裁量基本規則》,規定一般處罰、從重處罰、從輕處罰、不予處罰等六種裁量階次及適用情形,使處罰種類、幅度與案件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當事人主觀過錯程度相匹配,為執法裁量提供統一“尺規”,確保公平公正、不枉不縱,堅決防止權力任性、職權濫用。

二是不斷強化執法質量內控監督。
健全完善執法制度體系,明確執法流程、標準和許可權,確保辦案程式依法合規、事實證據確鑿充分、認定邏輯清晰嚴密、處罰結果公平適當,法律文書嚴謹準確,努力做到讓每一個案件都經得起司法審查和市場檢驗。

三是依法尊重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調查取證既收集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也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 告知聽證既向當事人做好釋法明理,也保障好當事人查閱卷宗、舉證質證權利,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 處罰結論既自覺接受社會各方監督,也依法保護涉案主體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努力使當事人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感受到規範文明、風清氣正、公平正義。

主線五:加强治理合力

此次發佈會正值重要時點。 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公安部、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幹問題的意見》,加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完善執法司法部門配合制約機制; 7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強調加大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 8月,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印發《關於辦理財務造假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解答》,明確財務造假犯罪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重點問題,為檢察機關辦案提供指引。

到了今年1月,最高檢發佈3件依法從嚴懲治仲介組織財務造假相關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警示資本市場各類仲介組織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彰顯依法從嚴全鏈條懲治仲介組織財務造假相關犯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司法態度。

證監會副主席李明稱,將繼續發揮好與司法部門、金融監管部門等相關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護航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

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杜學毅也表示,將加强檢察履職與行政監管協同,積極促進行業治理。 更好發揮派駐制度優勢,深化與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資訊共用、線索移送、會商研討、專業支持等多個方面開展的常態化合作。 緊密結合監督辦案,與證券監管機构一道,深入研究資本市場違法犯罪特點和形勢,分析公司治理、行業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檢察意見,助推依法完善監管。

原文網址:https://zh.gushiio.com/gushi/2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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