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發文介紹姚前案件細節
GuShiio.com獲悉,2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文章,指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權錢交易是姚前案的典型特點之一,也是之前案件查辦中未遇到過的新情况; 結合姚前工作經歷、用權特點,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深入細緻做好姚前思想政治工作,在促使其交代利用職權幫助他人謀利並收受虛擬貨幣的違紀違法事實後,及時獲取虛擬貨幣硬體錢包等重要物證,嚴格按照電子取證有關工作要求,選取其虛擬貨幣交易記錄等,並做好價格評估工作,推動案件取得突破; 姚前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多家公司巨額賄賂,在資訊系統採購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涉及項目承攬、項目推進、資金撥付、工程驗收等事項。 其案發進一步印證了我們在日常監督中關注到的資訊系統建設領域專業技術壁壘高,採購等環節廉潔風險隱患大等問題; 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同志告訴記者,與現金、黃金等實物資產不同,虛擬貨幣根據密碼學原理計算產生,在網絡中只是一串數位記號,與現行商業銀行、支付機构的帳戶體系隔離,完全規避國家外匯管制,可隨意跨境交換,隱蔽性極强,發現難、取證難、固化證據難。
早先處分通報指出,姚前貪圖虛名,以金融科技專家自居,為一己之私不遺餘力扶持特定科技服務商,甘做圍獵者的“ 重點培養對象”; 濫用政策建議權、製定權、執行權等監管權力,弃守科技監管職責,利用虛擬貨幣等進行權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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