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發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紮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提出,以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為動力,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准、鄉村建設水准、鄉村治理水准。

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2月23日發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紮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提出

以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為動力

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

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准、鄉村建設水准、鄉村治理水准

千方百計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

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基礎支撐

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

第13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

(2025年1月1日)

一、持續增强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

(一)深入推進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 穩定糧食播種面積,主攻單產和品質提升,確保糧食穩產豐產。 進一步擴大糧食單產提升工程實施規模,加大高產高效模式集成推廣力度,推進水肥一體化,促進大面積增產。 加力落實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任務。 多措並舉鞏固大豆擴種成果,挖掘油菜、花生擴種潜力,支持發展油茶等木本油料。 推動棉花、糖料、天然橡膠等穩產提質。

(二)扶持畜牧業穩定發展。 做好活豬產能監測和調控,促進平穩發展。 推進肉牛、奶牛產業紓困,穩定基礎產能。 落實滅菌乳國家標準,支持以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為主體的奶業養殖加工一體化發展。 嚴格生猪屠宰檢疫執法監管,强化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防控。 提升飼草生產能力,加快草原畜牧業轉型陞級。

(三)强化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 嚴格耕地總量管控和“以補定占”,將各類耕地佔用納入占補平衡統一管理,確保省域內年度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完善補充耕地品質評估和驗收標準。 持續整治“大棚房”、侵佔耕地“挖湖造景”、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堅決遏制破壞耕地違法行為。 製定基本農作物目錄,建立耕地種植用途監測體系。 分類有序做好耕地“非糧化”整改,結合產業發展實際、作物生長週期等設定必要的過渡期。 高品質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優化建設內容,完善農民全過程參與項目實施機制,强化工程質量全流程監管。 穩步推進鹽鹼地綜合利用試點,加强東北黑土區侵蝕溝、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 分類推進撂荒地複墾利用。 在確保省域內耕地保護任務不降低前提下,穩妥有序退出河道內影響行洪安全等的不穩定耕地。 加强傳統梯田保護。

(四)推進農業科技力量協同攻關。 以科技創新引領先進生產要素集聚,因地制宜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 瞄準加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强化農業科研資源力量統籌,培育農業科技領軍企業。 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發揮“南繁矽谷”等重大農業科研平臺作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種。 繼續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 推動農機裝備高品質發展,加快國產先進適用農機裝備等研發應用,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 支持發展智慧農業,拓展人工智慧、數據、低空等技術應用場景。

(五)加强農業防灾减灾能力建設。 强化氣象為農服務,加强灾害風險監測預警預報,用好區域農業社會化服務中心等力量,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建設現代化防洪减灾體系,全面開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大中型灌區建設改造,推進蓄滯洪區關鍵設施建設和管理機制改革。 加强平原澇區治理,推進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溝渠整治,加快修復灾毀農田及灌排設施。 加强農田防護林建設。 做好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和統防統治。 提升森林草原防滅火能力。

(六)健全糧食生產支持政策體系。 落實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稻穀補貼政策,穩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 降低產糧大縣農業保險縣級保費補貼承擔比例,推動擴大稻穀、小麥、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投保面積。 鼓勵地方開展糧油種植專項貸款貼息試點。 健全糧食主產區獎補激勵制度,加大對產糧大縣支持。 啟動實施中央統籌下的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做好資金籌集和分配。 逐步擴大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實施範圍。

(七)完善農產品貿易與生產協調機制。 綜合施策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准,穩定市場供需,保護種糧農民積極性,維護好農民利益。 嚴厲打擊農產品走私等違法行為。 加强口岸生物安全體系建設。 健全農產品產業損害預警體系。 有序做好糧食收購,强化儲備糧監管。 加强農產品市場資訊發佈和預期引導。

(八)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 踐行大農業觀、大食物觀,全方位多途徑開發食物資源。 加强蔬菜應急保供基地建設,實施大中城市周邊現代設施農業更新工程。 促進漁業高品質發展,支持發展深遠海養殖,建設海上牧場。 發展森林食品,豐富“森林糧庫”。 推動食用菌產業提質增效,促進藻類食物開發。 培育發展生物農業,開拓新型食品資源。 加快建立糧食和大食物統計監測體系。 强化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深化農產品藥物殘留治理,推進獸用抗菌藥减量使用。

(九)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 扎實推進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行動,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 大力提倡健康飲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飲機构等用油指導,推廣减油减鹽减糖和全穀物等膳食。 推動糧食機收減損、適度加工和科學儲存。

二、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十)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 持續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遷後續扶持,防止思想鬆懈、工作鬆勁。 提升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效能,及時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納入幫扶。 深入開展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增强幫扶車間就業吸納能力,穩定脫貧人口務工規模和收入。 按照鞏固、陞級、盤活、調整原則,分類推進幫扶產業提質增效。 深入開展科技、醫療、教育幹部人才“組團式”幫扶。 加强消費幫扶平臺企業和產品管理。

(十一)統籌建立農村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和低收入人口、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 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總體評估,研究製定過渡期後幫扶政策體系。 統籌開展農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貧致貧對象的識別認定。 注重激發內生動力,强化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收入人口的開發式幫扶,加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發達地區振興發展,建立分層分類幫扶制度,通過東西部合作、定點幫扶等機制給予差异化支持。

(十二)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 全面清查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建立統一的資產登記管理台賬。 製定幫扶項目資產管理辦法,健全資產形成、確權移交、管護運營、收益分配等全程監管制度,推動經營性資產保值增效、公益性資產持續發揮作用。 完善資產分類處置制度,支持各地盤活低效閒置資產。

三、著力壯大縣域富民產業

(十三)發展鄉村特色產業。 堅持按市場規律辦事,大力發展綠色、特色農產品種養,推進農產品加工業轉型陞級,實施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畫,打造特色農業產業集群,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准。 深入實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 推進鄉村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開展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提升鄉村旅遊特色化、精品化、規範化水准。 加快構建農產品和農資現代流通網絡,支持各類主體協同共建供應鏈。 推動農村電商高品質發展。

(十四)完善聯農帶農機制。 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機制,將聯農帶農作為政策傾斜的重要依據。 引導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與農戶等緊密聯合與合作,通過保底分紅、入股參股、服務帶動等管道,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規範和引導農業農村領域社會投資,健全風險防範機制。

(十五)拓寬農民增收通路。 引導農民發展適合家庭經營的產業項目,因地制宜發展庭院經濟、林下經濟、民宿經濟。 加大穩崗就業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業服務和勞務合作,培育推介特色勞務品牌。 推進家政興農行動。 加强大齡農民工就業扶持。 推動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和有效運轉,依法糾治各類欠薪問題。 發展各具特色的縣域經濟,支持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富民產業,促進農民就近就業增收。 實施數位鄉村强農惠農富農專項行動。 擴大以工代賑項目實施規模,在重點工程項目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

四、著力推進鄉村建設

(十六)統籌縣域城鄉規劃佈局。 順應人口變化趨勢,推動鄉村全面振興與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發揮縣鄉國土空間規劃的空間統籌和要素保障作用,促進城鄉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一體化。 提高村莊規劃編制質量和實效,不得要求村莊規劃編制全覆蓋,對不需要編制的可在縣鄉國土空間規劃中管控引導或出臺通則式管理規定。 合理確定村莊建設重點和優先序,統籌建設和管護,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鄉村建設模式。 在耕地總量不减少、永久基本農田佈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開展以縣域為統籌單元、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

(十七)推動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 分類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模化、小型供水規範化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推行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和專業化管護。 實施好新一輪農村公路提升行動,開展農村公路及橋樑隧道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持續推動“四好農村路”高品質發展。 鞏固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成果,改善農村水路交通出行條件,推進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 深化快遞進村,加强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建設。 深化縣域商業體系建設,支持連鎖經營佈局縣域市場,推動冷鏈配送和即時零售向鄉鎮延伸。 推動農村消費品以舊換新,完善廢舊家電等回收網絡。 鞏固提升農村電力保障水准,加强農村分佈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公共充換電設施。 提升農村地區電信普遍服務水平。 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做好受灾地區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

(十八)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准。 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准,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 全面加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管理,確保食品安全和資金規範使用。 以人員下沉為重點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提升中心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推動遠端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加强農村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全民健身和愛國衛生運動。 健全基本醫保參保長效機制,對連續參保和當年零報帳的農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 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健全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開展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試點,鼓勵開展村級互助性養老服務。 發展農村嬰幼兒照護服務。 擴大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构覆蓋面,提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 加强殘疾人保障和康復救助。

(十九)加强農村生態環境治理。 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建設美麗鄉村。 健全農村改廁實施機制,完善社會化管護和服務體系。 因地制宜選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動廁所糞污和生活污水協同治理,基本消除農村較大面積黑臭水體。 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减量、就地就近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强化農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系統治理,加强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水產養殖尾水處理。 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 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精准劃定禁燒範圍,依法依規落實禁燒管控要求。 大力推進“三北”工程,强化資源協同和聯防聯治,提升防沙治沙綜合治理效果。 加强草原生態保護修復。 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堅定推進長江十年禁漁,强化長江珍稀瀕危物種拯救和重要棲息地生態修復。

五、著力健全鄉村治理體系

(二十)加强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 深入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堅持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提高基層黨組織領導能力。 保持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期穩定,持續加强鄉鎮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著力解决部分年輕幹部在農村基層“水土不服”問題。 做好全國村“兩委”換屆,集中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推動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擔當作為。 加强農村黨員、幹部教育培訓。 完善基層監督體系,嚴格村幹部特別是“一肩挑”人員管理監督。 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議事制度,支持農民羣衆多管道參與村級議事協商。 持續深化整治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扎實開展對村巡察,細化完善新時代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規範。

(二十一)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 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强化執行情况監督評估,健全動態調整機制。 健全從縣鄉借調工作人員從嚴管控長效機制。 嚴格控制對基層開展督查檢查考核,精簡優化涉農考核。 鞏固“一票否决”和簽訂保證書事項清理成果。 清理綜合面向基層的政務應用程序,持續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 推進農村基層網格化治理“多格合一”。 通過“减上補下”等管道推動編制資源向鄉鎮(街道)傾斜,加强分類管理、統籌使用。

(二十二)加强文明鄉風建設。 進一步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强化思想政治引領,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推動黨的創新理論更加深入人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泛踐行。 培育時代新風新貌,深化“我為羣衆辦實事”等實踐活動,推進和睦家庭與和諧鄰里建設。 加强民族團結進步文宣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豐富農村文化服務和產品供給,創新開展“戲曲進鄉村”等文化惠民活動,加强鄉土文化能人扶持,引導群眾性文體活動健康發展。 推進傳統村落特色保護區建設,加强鄉村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深入實施鄉村文物保護工程。

(二十三)推進農村移風易俗。 推進農村高額彩禮問題綜合治理,發揮婦聯、共青團等組織作用,加强對農村適婚群體的公益性婚戀服務和關心關愛。 加大對婚托婚騙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加强宗祠規範管理。 深化殯葬改革,推進公益性生態安葬設施建設。 持續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辦、厚葬薄養、散埋亂葬等突出問題,完善約束性規範和宣導性標準。 規範農村演出市場,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動。 加强農村科普陣地建設,反對封建迷信。

(二十四)維護農村穩定安寧。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强化農村衝突糾紛排查化解,完善資訊共用、協同解决機制,營造積極健康的社會氛圍。 健全農村地區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防範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惡勢力滋生蔓延。 加强農村宗教事務管理。 深入打擊整治農村賭博,築牢農村禁毒防線,嚴厲打擊涉農領域傳銷、詐騙等經濟犯罪。 健全農村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强化農村道路交通、燃氣、消防、自建房等領域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

(二十五)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 堅持“大穩定、小調整”,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擴大整省試點範圍,妥善化解延包中的衝突糾紛,確保絕大多數農戶承包地總體順延、保持穩定。 健全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服務制度,不得通過下名額、定任務等管道推動土地流轉。 鼓勵通過發佈流轉價格指數、實物計租等管道,推動流轉費用穩定在合理水准。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質效,增强帶動農戶能力。

(二十六)管好用好農村資源資產。 扎實做好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 探索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管道盤活利用的有效實現形式。 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幹部到農村占地建房。 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權益保護機制。 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不對集體收入提硬性目標,嚴控集體經營風險和債務。 持續深化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專項治理。 推進新增耕地規範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十七)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 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投入,强化績效管理激勵約束。 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農業農村領域重大專案建設的支持力度。 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 支持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 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鄉村振興債券。 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强涉農信用資訊歸集共亯。 推廣畜禽活體、農業設施等抵押融資貸款。 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 健全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支持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 嚴厲打擊農村各類非法金融活動。 加强涉農資金專案全過程監管,著力整治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惠農資金等問題。

(二十八)完善鄉村人才培育和發展機制。 實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持計畫,加强農民科技技能培訓,壯大農村各類專業人才和實用人才隊伍。 推進鄉村工匠培育工程。 以產業需求為導向,優化調整涉農學科專業。 提升涉農職業教育水准,鼓勵職業學校與農業企業等組建產教聯合體。 扎實推進“三支一扶”計畫、科技特派員、特崗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基層服務專案。 深入實施鄉村巾幗追夢人計畫和鄉村振興青春建功行動。 支持科技小院紮根農村助農惠農。 繼續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 鼓勵和引導都市人才服務鄉村,健全評聘激勵機制。

(二十九)統籌推進林業、農墾和供銷社等改革。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調整優化林木採伐管理制度,賦予權利人更加充分的林木處置權和收益權。 深化農墾改革,健全資產監管和公司治理等體制機制。 完善國有農用地權利體系,促進規範管理利用。 推進供銷社綜合改革。 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和用水權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續推進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廣運用節水灌溉技術。

(三十)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 推動轉移支付、新增建設用地名額、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 完善全國公開統一的戶籍管理政務服務平臺,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鼓勵有條件的都市逐步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都市住房保障政策範圍。 進一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公辦學校就讀比例。 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 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

辦好農村的事,實現鄉村全面振興,關鍵在黨。 必須堅持不懈把解决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夯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政治責任,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完善强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推動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走深走實,健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 保持歷史耐心,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辦成一批重點實事,讓農民羣衆可感可及、得到實惠。 全面落實“四下基層”制度,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密切黨群幹群關係。 堅持從農村實際出發,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改進工作管道方法,防止政策執行簡單化和“一刀切”。 鼓勵各地實踐探索和改革創新,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幹部和農民羣衆積極性,激發鄉村全面振興動力活力。

原文網址:https://zh.gushiio.com/gushi/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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