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顧協議到期仍提供投資建議、權限知識測評給客戶遞答案,券商及員工被雙罰
①2月8日,平安證券及員工因存在不當投資建議、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規範等違規行為,被浙江證監局出具罰單;
②此次針對不當投資建議的處罰為2025年首例,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規範罰單年內已累計5起。
財聯社2月9日迅(記者 王晨)2月8日,浙江證監局發布兩則行政監管措施公告,平安證券浙江分公司及其員工韓冰清因存在不當投資建議、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規範等違規行為,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針對不當投資建議的處罰為2025年首例,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問題年內已累計出現5起,其中平安證券因同類問題兩度被罰。2025年開年,證券業延續“強監管”基調,據不完全統計,僅1月便有18家券商因行紀、投行、資管、衍生品等業務違規被罰。
平安證券員工與分公司雙雙受罰
2月8日,根據浙江證監局公告的處罰決定書,平安證券浙江分公司員工韓冰清在從業期間存在兩項主要違規行為:
一是違規提供創業板交易權限知識測評答案:這一行為嚴重破壞了市場准入規則的公正性。創業板交易因其較高的風險特性,對投資者的知識儲備和風險承受能力有特定要求,知識測評是篩選合格投資者的重要環節。韓冰清的做法使得部分可能不具備相應能力的投資者得以進入創業板市場,無疑增大了投資者面臨的風險,也擾亂了市場的正常秩序。
二是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到期後仍提供投資建議:投資顧問服務協議是規範雙方權利義務的關鍵文件,協議到期意味著服務關係在法律和監管層面已終止。此時繼續提供建議,不僅可能因缺乏合同約束而導致服務質量無法保障,還使客戶在接受建議時處於無合法依據的風險境地,一旦投資出現問題,客戶的權益難以得到有效維護。
經監管部門認定,韓冰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多項法規,包括《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券掮客管理暫行規定》以及《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等相關條款。浙江證監局依法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與此同時,平安證券浙江分公司因“合規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完善”被連帶追責。監管部門指出,公司未能有效監督業者行為,反映出其在制度執行、內部培訓及合規檢查方面的缺陷。合規管理和內部控制是券商穩健運營的基石,平安證券浙江分公司此次暴露出的問題,警示著其他券商要高度重視內部管理體系建設,強化對員工行為的監督與約束。
年內罰單適當性管理是重災區
記者梳理2025年以來的公開罰單發現,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問題依然是證券行業監管的重點領域。截至2月8日,適當性管理不規範被罰的案例已達5起,涉及東北證券、中天證券、中郵證券、平安證券等多家機構。其中,平安證券因同類問題年內兩度被罰。
此前深圳證監局也曾因不當營銷宣傳、未建立信息形成留痕機制、投資2者適當性管理不規範以及對分支機構管理存在缺陷等問題對平安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這些問題的集中出現,表明平安證券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流程上存在系統性漏洞,從客戶招攬、風險評估到服務提供等環節均需整改。
此次罰單不僅暴露出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的管理漏洞,也折射出證券行業普遍存在的合規難題。業內分析人士指出,適當性管理是保護投資者權益的第一道防線,但部分券商為追求業務規模,存在“重營銷、輕合規”的傾向,甚至默許業者簡化流程以快速開戶。適當性管理的核心是“了解客戶”和“匹配風險”,但實踐中,一些機構將流程流於形式化。
業內人士還告訴記者,部分券商對分支機構及一線員工的管控力度不足,尤其在考核壓力下,員工可能鋌而走險違規操作。券商應建立“總部-分支機構”聯動的合規檢查機制,並通過定期培訓提升員工合規意識。此外,需優化考核體系,避免單純以業績為導向。
2025年開年,證券業延續“強監管”基調。據不完全統計,僅1月便有18家券商因行紀、投行、資管、衍生品等業務違規被罰,包括中信建投、華安證券、中郵證券、國信證券、海通證券等,監管重點覆蓋以下領域: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東北證券、中天證券等均因未有效匹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受罰等;業者行為規範,如國信證券員工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以及承諾收益;投行業務勤勉盡責,東吳證券因國美通訊定增項目盡調失職被罰沒1506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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