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製藥捲入13億虛開發票案,上億元差額資金走向成迷
涉案人非法所得只有十萬元,但虛開發票涉及上億元資金差額。
藍鯨新聞2月27日訊(記者屠俊)
近日,仿製藥龍頭齊魯製藥深陷一起金額高達13.51億的虛開發票案。
一份來自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2024)皖0181刑初327號在網絡上引發了廣泛關注,2月27日,藍鯨財經已經無法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到該案,不過,在協力廠商案例庫裏還是有該案的判决書。
根據《趙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一審刑事判决書》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8月,馮立欣(已判决)利用齊魯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魯製藥公司)有套取資金用於賬外支出及其他目的的需求,在巢湖市注册成立巢湖醫統天下健康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巢湖醫統公司,天眼查資訊顯示,該公司目前處於吊銷,未註銷狀態),與齊魯製藥公司達成合作協定。
被告人趙某於2019年3月入職醫統天下(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後於2019年12月擔任運營部總監,負責管理、指導巢湖醫統公司運營部。 齊魯製藥公司按照巢湖醫統公司安排提供三百餘名員工的身份資訊,在巢湖醫統公司協助下於巢湖市成立多家個體工商戶並開設銀行帳戶,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關防均由巢湖醫統公司統一保管、使用。
之後,齊魯製藥公司在沒有接受任何藥品推廣服務和藥品交易的情况下,根據自身賬外資金需求按月通過郵件將對應資金需求的開票資訊、資金回流帳戶等內容發送至巢湖醫統公司運營部,運營部將資訊上傳至巢湖醫統公司資訊平臺生成結算單。 巢湖醫統公司按照結算單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給齊魯製藥公司及其關聯的山東萬潤醫藥有限公司、合肥永吉藥業有限公司、上海麥卡森醫藥有限公司、長春欣盛醫藥有限公司等公司。
同時巢湖醫統公司先後委託巢湖鑫怡財務管理有限公司和巢湖勝德財務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上述個體工商戶按照結算單金額9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巢湖醫統公司。
齊魯製藥及其關聯公司收到發票後按照結算單金額轉帳至巢湖醫統公司,巢湖醫統公司再按照結算單金額91%轉帳至齊魯製藥公司各省事業部實際掌控的個體工商戶銀行帳戶中,完成資金回流。
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間,巢湖醫統公司在無真實交易的情况下向齊魯製藥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13925份,金額共計人民幣(下同)12.749億元,稅額共計超7647萬元,價稅合計超13.51億元。 被告人趙某非法獲利十萬餘元。
2022年9月21日,被告人趙某經巢湖市警察局警察電話通知至該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投案,後於2024年6月27日退出違法所得十萬元。
雖然趙某的非法所得只有十萬元,但其中的差額也就是9%、上億元資金流向哪裡? 判決書並未寫明。
有業內人士向藍鯨財經表示,雖然判決書沒寫明9%最終給誰了,但從文字上看至少是留在了巢湖醫統公司。 如果這些錢最終是對方公司作為酬勞支付該公司的,那麼這筆錢依法屬於犯罪所得,法院依法應予沒收,但法院沒收的是趙某的違法所得10萬元,顯然與該公司獲得的9%的金額不相符。 所以說一審判決沒有深挖這9%的錢到底有多少,其中哪些屬於犯罪所得? 所以這個判決從內容上看會給外人帶來很多疑惑。
“ 這幾個公司之所以這樣一番走賬操作,通常是為了避稅,至於是否會私分公司的財產,本案一審法院沒有寫明。& rdquo; 另有業內人士向藍鯨財經表示。
公開資訊顯示,齊魯製藥是國內醫藥行業的龍頭企業,排名中國醫藥工業十强,1981成立。 根據其2024年發表在《大眾日報》上的一篇稿件顯示,4年上繳稅金123.7億元; 集團3.8萬名員工。
不過,這不是齊魯製藥首次出現稅務問題。 去年1月份,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對齊魯製藥100%持股的子公司河南齊河醫藥有限公司下達了處罰决定(處罰文書號:洛稅二稽罰〔2024〕2號)。 處罰决定顯示,河南齊河醫藥有限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涉及發票違法,稅局監管部門認定該公司在增值稅、都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等方面存在偷稅行為,最終認定的偷稅金額高達2289.73萬元。 稅務監管部門在追繳偷稅金額的同時,還對河南齊和醫藥有限公司處以偷稅額1倍的罰款,即罰款2289.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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