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想成功,必須先當網紅?

音樂和社交,存在對立嗎?

作者|音樂先聲李沁予 

近日,美國知名製作人Rick Beato在YouTube發佈了一個吐槽華納音樂執行總裁Joe Kentish的視頻,標題為“ 唱片公司高管無意中暴露了他們的無能”, 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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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中,Rick Beato引用了Joe Kentish此前接受音樂行銷機构Burstimo的採訪片段。

在談到大唱片公司簽約藝人話題時,Joe Kentish反復強調了“ 勤奮”、& ldquo; 高效” 等關鍵字,言語之間似乎在表明,如果藝術家沒有足够的個人品牌和粉絲支持,大唱片公司不會願意和你合作。 而“ 天賦”、& ldquo; 專業”、& ldquo; 音樂性” 之類的話題,在Joe Kentish的談論中似乎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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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 Beato對Joe Kentish反復的強調“ 勤奮高效”、& ldquo; 粉絲基礎” 的言論感到無奈,他直言,當下的唱片公司似乎已經放弃了簽約“ 有天賦的作曲家”、& ldquo; 有靈性的歌手”, 而是試圖去尋找擅長社交媒體的人。

當人設和流量逐漸成為衡量藝術家成功與否的關鍵名額,而音樂技藝與創作深度被置於次要地位時,社交平臺對於藝術家到底意味著什麼?

想成功,必須先當網紅?

海外網友曾在這段視頻的評論區打趣道,& ldquo; 如今的唱片公司對藝人的三大要求:才華橫溢、有網感、看不懂契约的傻白甜。& rdquo;

有人提到,即便是Joe Kentish簽約的藝人Dua Lipa也擁有相同經歷,她在職業生涯初期便擁有了大部分藝術家所沒有的優勢—& mdash; 支持她的企業家父親、14歲起就在油管展現出非凡的音樂才華以及出眾的外貌。 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她僅需憑藉自身天賦,便能在音樂行業中獲得不錯的職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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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Midia報告的分析,在理想狀態下,技藝(Craft)與個性(Character)呈現出相對平衡的態勢,二者存在交集,而成功(Success)則處於這一交集區域內。 囙此,精湛的音樂技藝與吸引人的個性特質,共同推動了藝術家的成功。

而現時的音樂行業,更加強調個性,技藝被邊緣化。 成功的焦點更多集中在個性(Character)上,技藝與個性的天平已經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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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社交媒體如今佔據了娛樂時間的17%,比音樂流媒體的13%還要多,而其軟性影響力遠超它的時間份額。 音樂成為了社交媒體中的子鏈條,這意味著藝術家們正在與所有其他創作者爭奪注意力。

如今,社交媒體將音樂消費、創作與盈利深度融合,徹底重塑了商業與文化之間原本略顯緊張且疏離的關係。 藝術家們創作音樂,既源於個人藝術追求,也受到激勵去創作能够為流媒體和社交平臺吸引用戶、新增流量的作品。

另外,TikTok 2024年第二份年度《音樂影響報告》中顯示,84%登上Billboard Global 200榜單的歌曲都率先在TikTok上走紅,另有12%的歌曲在登榜後開始在TikTok上走紅,只有4%的歌曲沒有在TikTok經歷過病毒式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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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烈的市場競爭與利潤壓力的雙重作用下,唱片公司愈發傾向於降低風險與投入,更願意選擇那些在社交媒體上擁有粉絲基礎的藝術家。 與此同時,社交平臺的算灋機制傾向於推送個性化內容,這不僅要求藝術家們專注於音樂創作,還需不斷塑造與强化自身的公眾形象,但也使得藝術家們實現突破的難度顯著增加。

與此同時,唱片公司在音樂性和藝人人設之間的平衡也在傾斜,行銷的重任幾乎完全轉移到了藝術家身上。 藝術家們通常需要依靠自身的社交活動來塑造個人品牌、吸引粉絲群體以及提升作品的播放量。

簡而言之,藝術家被迫成為明星,唱片公司也不得不選擇藝員,而人們則被推著去做更多符合機器邏輯的事情。 大家都在適應一個越來越注重個性化和社交互動的體系。 其實,也怪不得藝術家和唱片公司都在一味迎合這一系統,因為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就可能面臨失敗的風險。

音樂人“ 角色” 下的副作用

站在音樂人的角度來看,經營社交媒體總體上是正向的,為許多獨立音樂人提供了以往難以獲取的自我文宣工具,助力他們擺脫了對大型唱片公司的依賴。

例如,美國知名樂團The Smashing Pumpkins的主創Billy Corgan在巡演結束後,都會線上上進行粉絲問答環節,還會頻繁地回復私人消息; 英國獨立樂團Creeper甚至通過社交媒體圍繞每張專輯的概念構建故事情節,建立了自己的粉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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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Joe Kentish的言論又為何更深層次地激起了藝術家的不滿?

根據Luminate最新資料,36%的美國聽眾通過社交媒體發現音樂,再加上許多成熟音樂人在社交媒體上打了個樣,業內人士常將社交平臺視為一個漏斗,期待將關注者轉化為聽眾,再轉化為粉絲。

而現實是,這個過程更像是淘金,需要篩選大量沙礫才能找到真金,大部分流量就像水一樣流失掉了。

一般來說,病毒式傳播依賴於被動粉絲,但藝術家的長期成功需要更深層次的主動粉絲。 當藝術家的“ 角色”、& ldquo; 網感” 成為主要切入點時,可能導致聽眾因不喜歡藝術家的“ 人設” 而忽視其音樂; 那麼,個性優先的管道,反而使聽眾更有可能只聽自己喜歡的藝術家的音樂。

此外,即便音樂行銷人員能够評估病毒式傳播的效果,但通常難以區分是歌曲本身引發了病毒式傳播,還是創作者自身發揮了作用。 他們所能觀察到的僅僅是相關性,而非因果關係。

由於藝術家們必須持續不斷地迎合社交平臺算灋的需求,他們可能因過度投入於公眾形象的塑造,而無暇專注於音樂創作本身,使得技藝的錘煉和音樂創作的深度被迫退居次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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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更深層次來看,這種以“ 人設” 為覈心的現象,不僅限制了藝術家的創作自由,還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聽眾的音樂消費行為。 社交媒體使音樂消費過程變得更加即時化和表面化,聽眾的選擇往往更多地基於藝術家的個人形象和社交互動,而非對音樂本身的深度體驗。

唱片公司看中一個藝術家在社交媒體上的大批粉絲時,表面來看或許是公司認為這代表藝術家很受歡迎,有潜力。 其實,更多反映的是藝術家的“ 角色”, 以及這種“ 角色” 是不是符合社交平臺的算灋。

囙此,藝術家在社交媒體上的成功,往往一部分取決於其個性與算灋、用戶畫像的契合度,而不完全是音樂作品的真實價值或長期潜力。 音樂產業的獎勵機制似乎在某種程度上更傾向於“ 人設”, 而不是單純看重音樂本身。

允許一部分藝術家,遠離社交媒體

Spotify前產品經理J Herskowitz曾經有一個觀點,音樂與社交在本質上存在某種對立。 社交功能的引入不僅未能為音樂產品增色,反而讓音樂的純粹性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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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許多藝術家也對社交平臺表現出某種抗拒的姿態。 他們的擔憂不僅僅局限於互聯網賦予公眾更多發聲的通路,更在於社交媒體對“ 藝術人格” 的無形侵蝕,甚至對創作自由的潜在壓迫。

當音樂作品過度融入網路文化,粉絲的期望與迴響便不再僅僅集中於藝術本身,而是被外部因素如流行趨勢、個人形象甚至負面輿論所綁架。

一個極具代表性的例子,便是打雷姐Lana Del Rey在2021年宣佈關閉了她擁有3000萬粉絲的Instagram帳戶。 她直言,需要讓個人生活回歸私密,更多地專注於創作本身,避免外界的過度干擾。 這一舉動,代表了某些藝術家試圖通過斷絕社交平臺的連接,來恢復他們與音樂創作之間更純粹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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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音樂本應是他們表達思想、情感與藝術願景的途徑,而非與社交平臺的繁雜算灋和無形規則所捆綁的附庸。 真正的藝術應該是自由的,不受限制,音樂也不應僅僅作為“ 娛樂商品” 或“ 社交工具” 存在。

不過值得深思的是,粉絲對新音樂、新事物的不滿,並非專屬於社交媒體的產物。

在互聯網誕生之前,粉絲們也通過寫信、電話,乃至面對面的管道,表達他們對藝術創作的不滿。 從這個角度來看,社交媒體只是提供了一個更加便捷、迅速的通路,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現象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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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社交平臺的崛起,無形中讓藝人的壓力變得更具普遍性和即時性。 而對於那些渴望將音樂創作與個人隱私之間找到平衡,或已經有所成就的藝術家來說,這種無休止的凝視是令人窒息的。

在當下社交内容與藝術內核大幅失衡的環境中,如果唱片公司、音樂人過於追求速食潮流,總會顯得浮躁,難免陷入“ 流量拜物教” 的困局。 或許,可以懷着“ 轉心向內” 的心態,允許一部分藝術家遠離社交媒體,專注於自我提升,保持藝術的純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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